恐嚇前台北捷運局長夫婦 劉大釧判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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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新聞網、臺灣新聞網負責人劉大釧夥同男子吳崑茂要北市府前捷運局長陳椿亮「處理」投資糾紛,恐嚇要報新聞給陳家好看,二人出面取10萬元時被捕;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得利罪將二人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方指出,吳崑茂投資記帳士事務所100萬元,不甘心事務所曹姓女負責人未依約償付本利,二人得知曹女是陳椿亮妻子的表妹,陳妻也是投資人後,在去年2月5日下午,傳簡訊給陳妻表示有事商討。

過兩天,吳再傳訊息給陳妻「我一定要招待記者會,捷運局長夫人開地下錢莊,賺利息3千萬。」並致電陳椿亮:「我有很多山線海線的朋友!」陳將名譽受損。

陳椿亮一家人假裝願出面,委託兒子付吳崑茂、劉大釧10萬元,並報警;吳、劉收錢時被逮。於102/06/24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恐嚇取財未遂,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此案經臺灣聯合報記者林志函2013年7月5日報導後,為記者公會常務監事陳全斌得知,召開理監事會,以記者公會章程「劉大釧」因違反新聞從業人員道德規範,將劉大釧除名。並正式於高雄市新聞記者公會第十四屆第二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同時決議,由於劉大釧違反本會章程,喪失會員資格及除名理事長職務,並送請會員大會追認通過開除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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